【涉騙貸款】涉騙政府及滙豐貸款600萬 警司被控欺詐轉介區院
發布時間: 2021/05/05 17:43
55歲警司於2016年就購入愉景灣單位,分別向政府及滙豐銀行申請貸款及按揭,惟警司涉於申請時訛稱單位供家人自住,實際上卻作出租用,從而獲取合共近600萬元貸款。警司被控2項欺詐罪,案件今(5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5月底再訊,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,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。
涉案被告龍永泉(55歲)報稱任職香港警務處警司。他被控2項欺詐罪,首項控罪指他於2016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期間,虛假地在購屋貸款計劃申請中表示,位於愉景灣寶峰徑10號寶怡閣某單,其空置管有權將於2016年11月30日交付,以及沒有向庫務署署長呈報被告已就上述物業與兩人簽訂1份於2016年12月1日生效的租約,而上述變動可影響被告領取公務員房屋福利的資格,從而誘使庫務署署長向他發放一筆約207萬元的購屋貸款。
另1項控罪指,被告就同一物業交易在樓宇按揭申請中,虛假地表示有關物業是供其父母居住,以及訛稱他在交易完成時會取得物業的空置管有權,亦沒有事先通知滙豐銀行已簽訂租約,而誘使滙豐銀行向他發放一筆390萬元貸款。
案件今提堂時,被告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訊,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,期間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候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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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